关于做好全市信息传输服务业统计年定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电信苏州分公司、中国网通苏州分公司、江苏移动苏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苏州分公司、中国铁通苏州分公司:
    为了全面反映我市服务业的总量、结构和发展速度,为政府指导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案的通知》(苏府〔2007〕118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府办〔2007〕162号)要求,对本市信息传输服务业单位开展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统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劳动者报酬、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专项资金支出、业务税金及附加、资产、负债、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折旧、从业人员等反映服务业规模、结构、速度和效益等方面的指标。
    二、调查表式、报表期别和上报方式
    1.调查表式为: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F601表),服务业统计调查基层表(企业)两张(F201D、F201D1表)。
    2.报表期别:
    2007年年报:F201D表中“本期实际”及其分区市数据报告期为2007年1~12月份,F201D1表中“上年同期”及其分区市数据报告期为2006年1~12月份。

    2008年定报: F201D表中“本期实际”及其分地区数据报告期为2008年月度(累计),F201D1表中“上年同期”及其分地市数据报告期为2007年月度(累计)。
    3.上报方式:根据市政府118号文件规定,服务业统计实行月报制度,调查采用网上直接报送方式。网址:zb.sztjj.gov.cn,具体操作说明详见《苏州市服务业统计工作手册》第65页。
    三、报送时间
    2007年年报:2008年2月15日前。
    2008年定报:2008年1月份的服务业报表免报。2008年定报的报送时间为2008年每月15日前。
    四、服务业统计调查年定报工作要求
    1.加强对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领导。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是推进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建立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全面、系统、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规模、结构、效益及地区分布、行业分布状况,对于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好、协调好统计调查各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统计年定报工作。
    2.各单位要加强对报表数据的审核把关,严格按照《统计法》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我局将依法保护各填报单位的单项资料和商业秘密。
    3.为全面客观反映各地区服务业发展情况,各单位要提供全市和分地区的统计数据,请根据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确定科学合理的分摊办法。


    附:《服务业统计年定报上报时间表》

                                  
                                       苏 州 市 统 计 局
                                      二○○八年一月十日

    附件:服务业统计年定报上报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