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苏州市委、市政府积极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出台一系列增收措施,保障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促进了城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09年全市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保持差距较小,城乡居民收入比低于全国、全省。
2009年,在全国、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普遍拉大的形势下,我市城乡居民收入的比例继续保持不变。2009年我市农村居民纯收入为12969元,分别比全国和全省高7816和4965元,是全国和全省的2.52倍和1.62倍。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6320元,分别比全国和全省高9145和5768元,是全国和全省的1.53倍和1.28倍。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3.31:1扩大为3.33:1,江苏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2.54:1扩大到2.57:1,而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03:1,与上年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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