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家庭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等自由支配的收入。计算公式为: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如利息红利房租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如养老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收入等)。
资料来源 采用科学的抽样方法,抽选确定城镇居民家庭调查户,每天记载家庭收支流水账,由市城调队对记账本逐笔编码后,按月录入计算机处理汇总计算而得。目前市区共有城镇居民家庭记账调查户300户。